一、医药代表接待流程
1.预约申请:医药代表从医院官方网站下载《医药代表来院预约登记表》,提前5个工作日或以上完整填写资料,连同全套备案材料发送至对应部门指定邮箱;
2.资料审核:药学部、招标采购办公室对企业资质、人员备案信息、授权文件、廉洁承诺等资料严格审核;
3.预约反馈:审核通过后,由主管部门明确接待时间、地点、对接人员,通知医药代表按时来访;
4.记录归档:接待工作结束后,对接科室归档留存《医药代表院内接待台账》,随时接受各级监管部门核查。
二、接待时间
1.药学部每月第二周的周四下午3:00~5:00(节假日顺延),邮箱:yaojk2022@163.com。
3.招标采购办公室每周二下午3:00-5:00(节假日顺延),邮箱:shebk2022@163.com。
三、接待地点
仅限药学部、招标采购办公室指定的接待室。严禁在诊室、病房、护士站、临床科室办公室等诊疗、工作区域开展接待洽谈活动。
四、医药企业及代表违规处置标准
发现医药代表擅自进入医院及健共体成员单位诊疗区域开展宣传、推广等违规行为,一经查实,首次约谈涉事医药公司负责人,立刻停止该药品、医疗器材及医用耗材生产经营单位在全院及健共体成员单位的供货,责令该药品、医疗器材及医用耗材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顿,整改期不少于3个月;再次者将其列入健共体黑名单,禁止其两年内在本健共体开展业务活动,并且将终止与其合作,未付款项延后支付。如全院及健共体成员单位未使用生产经营单位产品,首次劝阻医药、器材代表离院,若再次发现,全院及健共体成员单位1年内不得采购该生产经营单位产品。
(2026年7月更新)